← 返回目录
规则拆解 · 03

红筹与 VIE:为什么要搭,现在还能不能用

全球上市那些事 · 约 4,200 字 · 读完约 9 分钟

红筹架构不是上市的前提,而是一种选择。选之前先问两件事:业务在不在外资准入限制里,股权搬到境外要交多少税。

一位做在线内容平台的创始人问我们:「听说 VIE 现在不让搭了,那我们是不是只能在 A 股上?」

他身边的说法很多。有人说 2021 年以后 VIE 就「死了」;有人说现在只要备案就行,跟以前一样;还有人说红筹和 VIE 是一回事,搭一个就够。

这三种说法都不太准。红筹是一个大概念,VIE 是红筹里的一种做法;VIE 没有被禁止,但用它的前提比以前更严格;而「搭一个就够」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搭的过程本身要花多少钱。

规则口径截至 2026 年 10 月。

一先把两个词分开

红筹架构,指的是在境外(通常是开曼群岛)设立一家控股公司作为上市主体,境内的经营实体由它直接或间接控制。境外公司上市,境内企业的利润通过子公司分红流到境外。这种上市方式,在证监会规则里叫「境内企业间接境外发行上市」。

红筹里面分两种控制方式:

股权控制:境外控股公司通过香港公司、再通过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直接持有境内经营实体的股权。最简单,也最常见。

协议控制(VIE):境内经营实体的股权仍由创始人等境内股东持有,WFOE 和它签一组合同——独家服务协议、股权质押、表决权委托、独家购买权等——通过合同取得控制权和经济利益,境外上市公司据此把它并入合并报表。

为什么要用协议控制?最主要的原因只有一个:经营实体的业务在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里,外资不能持股或者不能控股。股权控制走不通,只好用合同。

在哪里找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 年版)》: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全国限制措施 29 条。先查业务在不在里面、是禁止还是限制、限制的是持股比例还是控股权。这是判断要不要用 VIE 的第一步。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间接境外上市的认定标准,境内企业财务指标占比超过 50% 且经营活动主要在境内的,要备案。

证监会 2023 年 2 月答记者问:对满足合规要求的协议控制架构企业境外上市,证监会将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在备案后予以支持。这是目前 VIE 能不能用的官方口径。

外汇局汇发〔2014〕37 号文:境内居民个人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要办理外汇登记,现在由银行直接办理。

港交所《新上市申请人指南》第 4.1 章「合约安排」:核心要求是「严格限制」(narrowly tailored)——合约安排只能用于外资受限的那部分业务,不受限的部分要用股权持有。

招股说明书:美股看「Corporate History and Structure」「Contractual Arrangements」两节;港股看「历史、重组及公司架构」和「合约安排」两章。

二现在还能不能用

股权控制的红筹:能用,要备案

没有外资准入限制的企业,搭红筹去香港或美国上市,规则上没有障碍。2023 年 3 月 31 日以后,要按试行办法备案,境外递交后 3 个工作日内报证监会。

VIE:能用,但前提变了

VIE 没有被禁止。证监会备案公示里已经陆续出现采用协议控制架构的企业。但跟十年前相比,至少有三点不同:

第一,备案时要单独说明协议控制。证监会会就 VIE 企业的备案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这一步的时间不好预估。

第二,必要性要讲清楚。业务不在负面清单里,却用了 VIE,会被问为什么。港股的「严格限制」原则也是同一个意思:能用股权的地方,必须用股权。

第三,行业本身要合规。协议控制只解决外资持股的问题,不解决业务资质问题。经营实体该有的许可证、该办的备案一样不能少,否则备案阶段就会卡住。

我们的判断是:VIE 现在是一个「有正当理由才能用」的工具,而不是一个「大家都这么搭」的默认选项。

三搭红筹的那笔税:一个示意

很多企业低估了红筹的成本,原因是只算了律师费、注册费,没算股权搬到境外那一步。

假设一家境内公司,创始人当年出资 1,000 万元,现在的公允价值约 3 亿元。要搭股权控制的红筹,WFOE 需要从创始人手里买下境内公司的股权。

路径做法创始人个税要处理的问题
A 按公允价转让WFOE 以约 3 亿元收购(30,000 − 1,000) × 20% ≈ 5,800 万元WFOE 要从境外调入约 3 亿元;创始人拿到钱后再按 37 号文路径投回境外
B 按低价转让以接近原始出资的价格收购名义上很少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计税依据,补税风险大
C 协议控制不转股权,签一组 VIE 协议搭建时一般不涉及股权转让个税只有业务受外资准入限制时才有正当性;将来拆除时仍要处理股权转让

示意,不对应任何公司。个税按「财产转让所得」20% 粗算,未考虑合理费用扣除和地方执行差异。规则口径截至 2026 年 10 月。

这张表说明一件事:股权控制的红筹,最大的单项成本往往不是中介费,而是这笔股权转让税。公司越值钱、搭得越晚,这笔税越重。早期就打算去境外上市的企业,往往在估值还低的时候就把架构搭好,原因就在这里。

还有一个历史上常被提到的障碍:境内居民通过境外公司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关联并购),按商务部 2006 年《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需要报批,实务中这条路很难走通。所以多数企业搭红筹时,会设计成由外部投资人先进入、或者通过增资方式形成外资,而不是让创始人的境外公司直接收购自己的境内公司。具体怎么设计,要由律师按个案判断。

四我们的看法

先问业务,不先问架构。业务不在负面清单里的企业,去香港上市可以直接用 H 股(境内股份公司直接境外上市),不需要搭红筹。H 股和红筹各有利弊:红筹在美元融资、员工期权、后续并购上更灵活;H 股省掉了搭建和税的成本,境内股东的未上市股份也可以按规定申请「全流通」。选哪条,取决于企业未来几年要不要美元资本。

搭红筹要趁早。上面那张表里,3 亿元的公允价值换成 3,000 万元,个税就从 5,800 万元降到 400 万元。

想清楚退路。红筹企业将来如果想回 A 股,通常要拆除架构,境外投资人要退出或平移到境内,又是一轮股权转让和外汇程序。所以搭的时候,就要把「万一回来怎么办」一起想进去。

37 号文登记别漏。创始人个人在境外设公司,没有办外汇登记,后面境外公司的融资款调回境内、分红汇出境外都会遇到障碍,上市前的法律意见书也会把它列为瑕疵。漏办的,补登记要到外汇局分局申请,属于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可能伴随对既往行为的审查和处理;各地把握的尺度不完全一致,结果说不准,越早发现越好处理。

五常见误读

「VIE 已经被禁止了。」没有。证监会的口径是满足合规要求的,备案后予以支持。变化在于门槛和审查强度。

「搭了红筹就不用证监会备案。」境外上市主体在开曼,不改变「境内企业间接境外上市」的认定。

「红筹和 VIE 是一回事。」VIE 只是红筹的一种控制方式。没有外资准入限制的企业,用股权控制就可以。

「VIE 协议和股权一样牢靠。」合同控制的效力取决于合同能否执行。招股书里关于 VIE 的风险因素,篇幅往往是最长的之一,原因就在这里。

「搭了红筹就回不了 A 股。」可以回,但要拆架构,成本和时间都不小。

附:搭架构前的检查表

准入主营业务在负面清单里吗?是禁止、限制控股,还是限制持股比例?
上市地去香港的话,H 股能不能满足需要?是否真的需要美元融资和期权?
控制方式能用股权的部分是否都用了股权?协议控制是否只覆盖受限业务?
股权转让税当前公允价值多少?自然人股东个税多少?资金从哪里来?
外汇登记每一位境内居民股东是否都办了 37 号文登记?
关联并购架构设计是否触及关联并购审批?
资质经营实体的业务许可是否齐全?
备案是否符合第十五条认定?备案材料中对 VIE 的说明是否准备好?
退路将来回 A 股,拆除路径和成本是否测算过?

下期预告 · 12 月 8 日 周二

上市之前 03|对赌协议:上市前要清理到什么程度

对赌是投资人进来时签的,却要在申报前处理干净。处理到什么程度算够,下周二细说。

觉得有用,也欢迎把「全球上市那些事」推荐给身边做企业、做投资、做上市培育的朋友。

道纳客服二维码

扫码添加道纳客服

上市路径、境外备案、上市前规范相关的具体问题,可以直接来聊
工作日 9:00–18:00 回复

本文为公开规则与一般性情形的讨论,文中数字均为示意,不对应任何公司,不构成投资建议、税务或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任何企业上市结果的判断。规则口径截至 2026 年 10 月。
全球上市那些事 · 道纳出品

需要我们做什么?三种方式,1 分钟完成

① 用户登记回复「登记」

留下身份和关注方向,新资料、闭门会优先通知你。

② 服务咨询回复「咨询」

上市地选择、境外备案、上市前规范,具体问题一对一。

③ 需求提出回复「需求」

找投资人、找中介机构、找并购标的,说说你的需要。

也可以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直接填写。信息仅用于联系与服务,不对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