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收益:稀释之后还剩多少
资本成长学堂 · 道纳出品
设想你翻开一份年报的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那张表里,紧挨着排着三行: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三个数只差几分钱,大多数人扫一眼就翻过去了。可这几分钱背后,藏着这家公司发过的期权、发过的可转债、做过的定增和回购。
每股收益是年报里最常被引用、也最少被拆开的一个数。媒体报道写它,估值的市盈率用它,股权激励的考核也常常挂着它。可它的分母不是期末股本,它的「稀释」也不是简单地把所有可能新增的股票都加进去。
我们在第 115 期讲过股权激励的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 141 期讲过可转债发行,第 146 期讲过定增的摊薄。那三篇都站在公司做决定的一侧;这一篇站在读年报的一侧,把这些工具最后落到每股收益上的那笔账,从头到尾算一遍。
1. 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列示本期和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这是最常被引用的那一行。
2. 利润表的最后几行。 合并利润表在净利润、综合收益之后,列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 财务报表附注末尾的「补充资料」。 通常有一张「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表,分别列示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的每股收益。这张表的编制口径有专门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以现行规定为准。
4. 附注里和股数有关的几个科目。 「股本」看本期增减和时间,「库存股」看回购了多少、还在不在手里,「应付债券」看可转债的面值、转股价和本期转股情况,「股份支付」看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行权价和解锁条件。要自己复核每股收益,主要靠这几处。
有些公司会在附注里直接给出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列出分子、加权平均股数和各项潜在股份的影响;没有的,就要用上面这几处的数据自己拼。
基本每股收益的算法,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的思路,是:
基本每股收益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 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这里有两处要留意。
分子是「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合并报表里的少数股东损益不算在内;如果公司发行了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属于这部分持有人的股利或利息,一般也要从分子里扣掉,具体口径以准则为准。
分母是加权平均股数,不是期末股本。 期初的股份按全年算;年中新发的股份,按它在外流通的时间占全年的比例算;回购的股份,从回购之日起不再算在发行在外的股数里。
举个简单的例子:期初 10 亿股,4 月 1 日定增 1.2 亿股,那么这 1.2 亿股只在外流通了 9 个月,计入分母的是 1.2 × 9 ÷ 12 = 0.9 亿股。这就是第 146 期讲过的,定增当年和次年的每股收益摊薄程度不一样的原因:当年只算一部分,次年才全额计入。
还有一个特殊情况: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它们不带来新的资源,所以不按时间加权,而是视同期初就已经存在,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也要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拿两年的每股收益做比较时,要确认上年数是不是已经重述过。
稀释每股收益问的是:如果那些「将来可能变成普通股」的东西现在就变成了普通股,每股收益会是多少?
这些「可能变成普通股」的东西,准则里叫潜在普通股,常见的有三类:股票期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处在等待期内的限制性股票。它们各自有不同的算法。
期权:用「库存股法」的思路
公司授出期权,员工行权时要按行权价交钱。稀释的计算假设:员工行权交来的钱,公司拿去按当期平均市价回购股票。这样算下来,真正增加的股数只是两者之间的差额:
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 期权数量 − 期权数量 × 行权价 ÷ 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
行权价越接近平均市价,增加的股数越少;行权价高于平均市价,期权就是「价外」的,不会有人行权,不计入稀释。期权行权本身不影响净利润,所以分子不变。
可转债:用「如果转换法」的思路
假设可转债在期初(或者发行日,取较晚者)就全部转成了股票。这时要同时调分子和分母:
分母加上按转股价全部转换后增加的股数;
分子加回当期已确认的可转债利息费用,并扣除相应的所得税影响。
分子加回的,是利润表上确认的利息费用,而不是票面利息。第 141 期讲过,可转债发行时要拆成负债和权益两部分,负债部分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金额往往比票面利息高得多。所以加回的数,要去附注「应付债券」和「财务费用」里找。
限制性股票
等待期内的限制性股票,在基本每股收益里一般不计入分母;在稀释每股收益里,要看解锁条件是否满足,再参照期权的方法计算。这一类的处理细节较多,以准则及相关解释为准,读年报时以公司附注的说明为主。
关键的一条:只计入有稀释作用的部分
不是所有潜在普通股都要算进去。准则的思路是:计入后会让每股收益变小的,才是稀释性的;计入后反而让每股收益变大的,是反稀释性的,不计入。 如果有多项潜在普通股,要按稀释程度从大到小排序,逐项计入,一旦某一项计入后每股收益不降反升,就停下来,这一项不算。
判断稀释程度大小,用的是每一项的「增量每股收益」:它带来的分子增加额 ÷ 分母增加额。期权的分子增加额为零,增量每股收益是零,稀释作用最强,通常排在最前面。
所以,稀释每股收益只会小于或等于基本每股收益,不会更大。 如果你在某张表里看到稀释比基本还高,先怀疑是不是抄错了。
假设一家上市公司,某年的情况如下:
| 项目 | 数值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0 亿元 |
| 期初普通股股数 | 10 亿股 |
| 4 月 1 日定增 | 1.2 亿股 |
| 10 月 1 日回购并持有为库存股 | 0.2 亿股 |
| 全年平均股价 | 10 元 |
| 股票期权(全年在外) | 4000 万份,行权价 8 元 |
| 可转债(期初已发行) | 面值 10 亿元,转股价 12.5 元 |
| 可转债当年确认的利息费用 | 4100 万元 |
| 所得税税率 | 25% |
第一步:加权平均股数
10 + 1.2 × 9 ÷ 12 − 0.2 × 3 ÷ 12 = 10 + 0.9 − 0.05 = 10.85 亿股
注意期末的股本是 10 + 1.2 = 11.2 亿股,扣掉库存股后发行在外的是 11.0 亿股。如果直接用 11.2 亿股去除净利润,算出来的是 0.536 元,比真正的基本每股收益低了近两分钱。
第二步:基本每股收益
6.00 ÷ 10.85 ≈ 0.553 元
第三步:给两项潜在普通股排队
期权: 增加股数 = 4000 − 4000 × 8 ÷ 10 = 800 万股;分子不变。增量每股收益 = 0。
可转债: 增加股数 = 10 亿 ÷ 12.5 = 8000 万股;分子加回 4100 × (1 − 25%)= 3075 万元。增量每股收益 = 3075 ÷ 8000 ≈ 0.384 元。
期权的增量每股收益更小,稀释作用更强,先算期权,再算可转债。
第四步:逐项计入
| 步骤 | 分子(亿元) | 分母(亿股) | 每股收益(元) | 是否稀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6.0000 | 10.85 | 0.553 | — |
| 计入期权 | 6.0000 | 10.93 | 0.549 | 是,计入 |
| 再计入可转债 | 6.3075 | 11.73 | 0.538 | 是,计入 |
稀释每股收益约 0.538 元,比基本每股收益少约 2.7%。
第五步:换几种情况再算
情况一:净利润只有 3 亿元。 基本每股收益 = 3 ÷ 10.85 ≈ 0.276 元;计入期权后 3 ÷ 10.93 ≈ 0.274 元;再计入可转债,(3 + 0.3075)÷ 11.73 ≈ 0.282 元,反而变大了。可转债此时是反稀释的,不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约 0.274 元。
同一张可转债,利润高的年份算进去,利润低的年份不算,原因就在增量每股收益 0.384 元和基本每股收益的比较上。
情况二:亏损 2 亿元。 基本每股收益 ≈ −0.184 元。计入期权后变成 −2 ÷ 10.93 ≈ −0.183 元,亏损「变少」了,是反稀释的。亏损年度,潜在普通股一般都是反稀释的,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情况三:行权价 12 元,高于平均股价 10 元。 期权是价外的,不计入。稀释只剩可转债一项:(6 + 0.3075)÷(10.85 + 0.8)≈ 0.541 元。
第六步:会计上的稀释,和股权上的稀释
示意里的稀释每股收益只比基本少 2.7%,看起来不多。但换一个角度:如果期权全部行权、可转债全部转股,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会从 11.0 亿股变成 11.0 + 0.4 + 0.8 = 12.2 亿股,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会被摊薄约 9.8%。
两个数差这么多,是因为会计上的算法考虑了「对价」:期权行权会带来现金,按库存股法只算净增加的股数;可转债转股会省下利息,分子要加回来。所以,稀释每股收益回答的是「每股能分到的利润还剩多少」,不回答「我的持股比例还剩多少」。 两个问题都要问。
还有一个顺带的结果:第二年即使净利润还是 6 亿元,定增的股份全年计入,加权平均股数变成 11.0 亿股,基本每股收益约 0.545 元,比当年下降约 1.4%。净利润持平,每股收益却在下降,原因在分母。
(以上数字为示意,不对应任何公司。)
误读一:每股收益 = 净利润 ÷ 期末总股本。 示意里已经算过,这样算低估了近两分钱。年中有大额定增、回购、转股的公司,差距会更大。
误读二:每股收益增长,说明利润增长了。 回购注销会让分母变小,即便净利润不变,每股收益也会提高。第 103 期算过,回购 1% 的股份,每股收益提高不到 1%。读每股收益的增速时,要同时看净利润的增速。
误读三:稀释每股收益算了所有可能新增的股份。 只算稀释性的,反稀释的不算;期权只算净增加的部分。所以它不是「最坏情况」,第四节第六步那种全部转股的摊薄要自己算。
误读四:可转债分子加回的是票面利息。 加回的是利润表上确认的利息费用,扣除所得税后。用票面利息去算,可转债的增量每股收益会被大大低估。
误读五:亏损公司的稀释每股收益更低,说明潜在股份多。 亏损年度,潜在普通股一般都是反稀释的,稀释每股收益通常就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误读六:两年的每股收益直接比。 有送股或转增的,上年数要按新股本重述;看年报时以本年报告里列示的上年同期数为准,不要拿上一年年报里的旧数字去比。
误读七:只看基本每股收益,不看扣非。 一次性收益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和对净利润的影响是一样的。第 115 期讲过,股权激励的考核常用扣非净利润,读每股收益时也应该把扣非那一行一起看。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这三个数我们习惯放在一起看,各回答一个问题:
基本和扣非的差, 说明利润里有多少来自一次性的东西;
基本和稀释的差, 说明公司发出去的期权、可转债、限制性股票,按当下的股价和利润,对每股利润有多大的摊薄;
每股收益和净利润增速的差, 说明股本变化在里面起了多大作用。
如果基本和稀释的差距在几年里越拉越大,往往说明公司在持续发行潜在股份:激励的规模在扩大,或者可转债离转股越来越近。这时候再去翻附注「股份支付」和「应付债券」,看清楚它们的数量和条件。
| 要核对的项目 | 去哪里找 | 怎么判断 |
|---|---|---|
| 分子是否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利润表、附注 | 是否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和优先股、永续债的股利 |
| 期初股数和本期增减 | 附注「股本」 | 定增、转股、行权的发生时间 |
| 回购股份 | 附注「库存股」、回购结果公告 | 回购日期,是否注销 |
| 送股、转增 | 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上年同期数是否已重述 |
| 加权平均股数 | 自己按时间加权 | 和公司披露的分母对得上 |
|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 附注「股份支付」 | 数量、行权价、平均股价、解锁条件 |
| 可转债 | 附注「应付债券」「财务费用」 | 转股价、本期确认的利息费用 |
| 潜在普通股的排序 | 自己计算增量每股收益 | 从小到大逐项计入,遇到反稀释即停 |
| 稀释与基本的差 | 主要财务指标表 | 几年对比,看是否在扩大 |
| 扣非每股收益 | 主要财务指标表、补充资料 | 与基本每股收益的差额来自哪些一次性项目 |
| 全部转换后的持股摊薄 | 自己按期末股数计算 | 和稀释每股收益的降幅分开看 |
每股收益这一行数字,是公司这一年所有股本动作的合计:发了多少新股,买回了多少,许诺出去多少期权和转股权。
把分母的加权平均算一遍,把潜在股份排好队逐个放进去,再把「全部转换以后」的持股比例单独算出来,你就知道,稀释之后还剩多少,而这「还剩多少」又是从哪里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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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读年报时,会去复核每股收益的计算吗?
最常卡在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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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讨论,文中数字均为示意,不对应任何公司,不构成投资建议。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列报以《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及相关解释、现行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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