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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海实务 · 31

被反倾销调查了怎么办

资本成长学堂 · 道纳出品

设想一家做出口的工厂,某天早上收到行业商会转来的一份通知:某进口国对这类产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要在规定的几周内登记应诉,逾期视为不合作。老板把通知看了两遍,问财务:我们一年往那边卖多少?财务说,三成。

反倾销调查对很多出口企业来说,是一件「听说过、没碰过」的事。真碰上了,第一反应往往是两种:一种是「我们量小,不理它」,一种是「赶紧找律师,花多少钱都行」。两种反应都可能让企业吃亏。

我们在第 08 期讲过关税是怎么一层层叠起来的:基础关税、附加关税,各有各的依据。反倾销税是另一层,它不是对一个国家所有商品征的,而是针对某一种产品、某几个来源地,还能细到每一家企业,各是各的税率。这一篇讲它和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区别,应诉的流程,税率是怎么分出高低的,以及应诉和不应诉的账怎么算。

先说明:这一篇是一般性的介绍,不针对任何真实案件或国家的调查,不构成法律意见。各国调查机关的程序和期限不同,以具体的立案公告和当地法律为准。

一、三种贸易救济,先分清是哪一种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合称贸易救济。在世贸组织的框架下,三者各有一个协定,规则不一样,企业能做的事也不一样。

措施 针对什么 调查对象 企业能做什么
反倾销 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并对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 特定来源地的特定产品,可细到企业 应诉,争取较低的单独税率,或者提出价格承诺
反补贴 出口产品受益于出口国政府的补贴,并造成损害 特定来源地的特定产品;出口国政府也是被调查方 企业和政府都要答卷,企业要说明拿过哪些补贴
保障措施 某种产品进口数量激增,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严重损害 原则上不分来源地,对所有进口适用 企业层面能做的少,多由行业和政府层面交涉

三者最根本的区别是:反倾销和反补贴针对的是「不公平」的贸易,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公平但量太大」的贸易。 所以前两者可以分国别、分企业,后者原则上一视同仁。

实际中,反倾销和反补贴常常一起来,叫「双反」。双反的情况下,企业要同时答两套问卷:一套讲价格和成本,一套讲拿过哪些政府补贴、税收优惠、低息贷款、低价土地。后一套和地方的招商政策直接相关,企业以前享受过的优惠,这时候都可能被逐项问到。

二、倾销是怎么算出来的

倾销幅度的基本算法,是拿「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比:

倾销幅度 =(正常价值 − 出口价格)÷ 出口价格

两个价格都要调整到可比的基础上,一般是出厂价层面,把运费、保险、包装、佣金、信用成本这些扣掉。

正常价值通常是同类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如果国内销售量太少,或者价格被认为不能反映正常的市场条件,调查机关可以改用出口到第三国的价格,或者用「生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推算出一个价格。

对中国企业来说,有一个特别要注意的地方:一些调查机关在认定正常价值时,不完全采用企业自己的国内价格和成本,而是以「市场扭曲」「特殊市场状况」等理由,采用第三国或替代国的数据来调整。这样算出来的正常价值往往偏高,倾销幅度也就偏高。具体用哪种方法,要看调查机关所在国的法律和立案公告,以现行规定为准。

所以,倾销幅度高,不一定是企业卖得太便宜,可能是正常价值被「算高」了。应诉的一大部分工作,就是用自己的数据和证据,争取让调查机关按更合理的方式计算。

三、从哪里看:立案之后要找的几份东西

立案公告。 进口国调查机关发布的立案公告,写明了涉案产品的范围(往往列出海关编码,但以产品描述为准)、调查期、损害调查期、登记应诉的期限、问卷递交的方式,以及是否会抽样。这是最重要的一份文件,要逐字读。

申请书的公开版本。 调查一般由进口国的产业提出申请,申请书的非保密版本通常可以查阅。从里面能看出申请人主张的倾销幅度、用的是什么价格数据、拿谁来做比较。

国内的信息渠道。 商务部设有专门负责贸易救济的部门,对外发布国外对华贸易救济案件的信息;各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通常会组织涉案企业应诉、协调律师、通报进展。具体的发布平台和联系方式,以商务部和相关商会的现行公布为准。

企业自己的数据。 调查期内的出口明细(逐笔)、国内销售明细(逐笔)、生产成本台账、原材料采购记录、财务报表。问卷要的就是这些。数据分散在几个系统、口径不一致,是很多企业应诉时最头疼的地方。

四、应诉流程:四个关口

各国程序不同,一般会经过下面几个关口。

第一关:登记应诉。 立案公告会给一个较短的期限,让企业登记,表明自己是涉案产品的生产商或出口商、愿意配合调查。期限往往只有几周,错过这个期限,后面的路基本就关上了。 如果涉案企业很多,调查机关会要求企业在登记时填一份简短的抽样问卷,报告出口量、出口额,用来选择抽样企业。

第二关:答复问卷。 被选为抽样企业或者申请单独审查的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调查问卷。问卷通常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关联方、涉案产品的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明细、生产成本、财务数据。工作量很大,期限一般是一个多月,可以申请延期,但不一定获批。

第三关:实地核查。 调查机关会派人到企业现场,核对问卷里的数据:抽查原始单据、看账、看生产现场。核查前要做好准备,核查中发现数据对不上,问卷的可信度会整体受影响。

第四关:裁定。 一般先有初裁,可能据此开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或者要求缴纳保证金;企业可以对初裁提出评论意见,之后是终裁。终裁确定的措施,一般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可能启动期终复审,决定是否延续。部分国家还有年度复审,可以按实际的出口价格重新计算税率。

整个调查周期,按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的一般规定,正常情况下在一年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具体以调查机关的公告为准。

五、税率怎么分出高低

终裁的时候,同一个案子、同一种产品,不同企业的税率可能相差好几倍。大致分三档:

单独税率。 被抽样、或者获准单独审查的应诉企业,按自己的数据计算出的倾销幅度,确定自己的税率。数据做得好、价格本来就不低的企业,可能是很低的税率,甚至因为幅度太小而不征税。

合作企业的税率(有时叫分别税率)。 登记应诉、配合调查但没有被抽中的企业,一般适用抽样企业税率的加权平均值。各国叫法不同,有的也把这一档称为「单独税率」,以调查机关的用语为准。

普遍税率。 没有登记应诉、或者不配合调查的企业,调查机关可以依据「可获得的事实」作出裁定,往往参考申请书里主张的数字,税率通常最高。后来新成立的出口企业,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符合条件,一般也适用这一档。

另外还有一种安排:价格承诺。 出口企业向调查机关承诺,今后以不低于某个价格出口,调查机关接受后,可以对这家企业不征收反倾销税。价格承诺的好处是不交税,坏处是价格被锁住了,而且要定期报告出口数据,违反承诺会被立即征税。调查机关接不接受价格承诺,有很大的裁量空间。

六、一个示意:应诉与不应诉,账怎么算

设想一家企业,每年向某进口国出口某产品 5,000 吨,出厂价每吨 6,000 元,年出口额 3,000 万元,毛利率 15%,毛利 450 万元。到岸后进口商的成本,在没有反倾销税时约为每吨 6,800 元(含运费、基础关税等)。进口国本地产品和其他来源地产品的到岸价,大约每吨 7,200 元。

立案后,设想四种结果:

情形 反倾销税率 每吨反倾销税(元) 进口商到岸成本(元/吨) 和每吨 7,200 元的竞争价相比
不征税(幅度太小) 0% 0 6,800 低 400 元,能卖
应诉,单独税率 8% 480 7,280 高 80 元,降点价还能卖
应诉未抽中,合作企业税率 20% 1,200 8,000 高 800 元,很难卖
不应诉,普遍税率 60% 3,600 10,400 高 3,200 元,基本出局

注:为简化,反倾销税按出厂价计算;实际计税基础一般是进口国的完税价格,以当地规定为准。

再看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假设:

单独税率 8% 的情形下,企业每吨让价 150 元和进口商分担,出口量降到 4,000 吨;

合作企业税率 20% 的情形下,出口量降到 1,000 吨,且每吨让价 300 元;

普遍税率 60% 的情形下,这个市场的出口基本停止,假设 5,000 吨中有 2,000 吨能以每吨低 300 元的价格转卖到别的市场。

情形 出口量(吨) 每吨毛利(元) 年毛利(万元) 应诉成本(万元,示意) 第一年净影响(万元)
立案前 5,000 900 450 — —
应诉,单独税率 8% 4,000 750 300 120 −270
应诉,合作企业税率 20% 1,000 600 60 40 −430
不应诉,普遍税率 60% 转卖 2,000 600 120 0 −330

几点读法:

第一,不应诉看起来省了钱,实际上把市场让了出去。 第一年的数字,不应诉(−330 万元)甚至比「应诉未抽中」(−430 万元)还好看一点。但措施一般持续五年,普遍税率意味着五年里这个市场基本做不了,还要在别的市场以更低的价格消化产能。

第二,应诉的价值在后面几年。 拿到单独税率的情形,第一年少赚了 270 万元,其中 120 万元是一次性的应诉成本;从第二年起,每年毛利约 300 万元,比不应诉每年多 180 万元,五年下来扣除应诉成本后多出约 780 万元,还保住了客户。

第三,量小的企业,可以搭行业的车。 如果自己的出口量不大,单独应诉不划算,至少要按时登记、配合调查,争取合作企业的税率,而不是落到普遍税率。合作企业税率的应诉成本低得多,商会组织集体应诉时,费用还可以分摊。

第四,出口占比决定了要不要拼。 这个市场如果只占企业出口的 5%,可以算账后放弃;如果占 30%,就值得投入。上面这张表,换成自己的数字算一遍,答案往往很清楚。

(以上数字为示意,不对应任何企业、产品、国家或案件。)

七、常见的几个误读

误读一:「我们量小,调查机关不会管我们。」 立案公告覆盖的是整个来源地的涉案产品。不登记、不配合,就会落到普遍税率,和量大量小没有关系。

误读二:「换个海关编码,或者从第三国转一下就行。」 涉案范围以产品描述为准,不以海关编码为准。经第三国简单加工、组装再出口,可能被认定为规避,进口国可以发起反规避调查,把措施延伸过去。原产地申报不实,还会有另外的法律后果。

误读三:「应诉就是找律师的事。」 律师能做程序和法律论证,但问卷里的数据,只有企业自己能拿出来。销售、财务、生产三个部门的数据对不上,律师也没有办法。应诉团队里,企业自己的财务和业务骨干必须全程在场。

误读四:「只要价格不低于国内价,就不算倾销。」 正常价值不一定是企业自己的国内价,可能是推算出来的成本价,或者替代国的数据,调整项也很多。自己算的「没有倾销」,不等于调查机关算出来的结果。

误读五:「终裁之后就结束了。」 措施的有效期一般是五年,期间可能有年度复审、新出口商复审,到期还有期终复审。拿到低税率的企业,后面如果出口价格大幅下降,复审时税率可能被调高。

误读六:「关联的贸易公司不用管。」 如果企业通过关联的贸易公司出口,或者有关联的国内销售公司,问卷要求一并申报。关联方漏报,是实地核查中常见的问题。

八、平时能做的准备

反倾销调查往往来得很突然,但很多准备可以在平时做。

盯住预警信号。 进口国的同行业是否在游说、行业协会是否在发声、本国对华同类产品的进口量是否在快速上升。商会和行业协会的信息通报,是比较早能看到苗头的地方。

把数据理顺。 出口和国内销售的明细能按产品型号、客户、时间拉出来,成本能按产品分摊,财务报表经过审计。这些平时就做好,应诉时能省一半的力气。

价格别打穿。 在一个市场上份额增长很快、价格又明显低于当地同行的产品,最容易被盯上。出口定价时,留意自己在当地市场的价格位置。

市场分散一些。 一个市场占了出口的大头,被调查一次就伤筋动骨。

留意自己享受过的补贴。 这一条和反补贴有关。地方给过的补贴、税收优惠、低价要素,都可能在双反调查中被问到,账目要清楚、有据可查。

九、收尾:收到立案通知后的核对清单
时间 要做的事 负责人
第 1–3 天 读立案公告:涉案产品范围、调查期、登记期限、是否抽样 外贸负责人
第 1–3 天 联系所属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了解集体应诉的安排 外贸负责人
第 1 周 拉出调查期内对该国的出口量、出口额,占企业总出口的比例 财务
第 1 周 用自己的数字,算一遍应诉与不应诉的账,决定应诉的深度 老板、财务
登记期限前 按要求登记应诉、递交抽样问卷 外贸负责人、律师
问卷期 组织销售、财务、生产的数据,核对关联方 财务牵头
核查前 原始单据、账簿、生产记录按问卷顺序整理好 财务、生产
初裁后 评估是否提出评论意见、是否提出价格承诺 老板、律师
终裁后 和进口商商定税负分担方式;调整市场布局;记下复审时间 外贸负责人

几个关键词,碰到时可以对照:立案公告、调查期、登记应诉、抽样、问卷、实地核查、初裁、终裁、单独税率、普遍税率、价格承诺、期终复审、反规避。

写在最后

反倾销调查,最怕的不是税率高,而是没算账就做了决定:要么因为量小不理它,要么不管划不划算全力以赴。

按时登记,是成本最低、也最不该错过的一步。至于应诉到什么深度,用自己的出口数字算一遍,答案就在里面。

留言区想听听

你的企业碰到过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吗?
当时是怎么决定应不应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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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讨论,不构成法律意见,不针对任何真实案件、企业或国家的调查,文中数字均为示意。贸易救济调查的程序、期限、计税方式与税率,以世贸组织相关协定、进口国现行法律和调查机关的具体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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